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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举办2017年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专题培训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工作,汲取来自新疆高校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专家的宝贵经验,更好地服务于少数民族学生。1012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在图文信息中心第二报告厅举办了2017年民族宗教法制教育专题培训会,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内地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教师(以下简称内派教师)、少数民族学生和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相关人员出席本次培训会。会议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部(处)长朱蓓主持。

会上,新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新疆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副主任、乌鲁木齐市人大内司委专家咨询组成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内派教师徐淳副教授为大家做了专题培训。在近两个小时的培训中,徐教授首先介绍了宪法、法律和法规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相关规定,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鲜活的案例,详细解读了公民信仰宗教的法律要求,以及作为公民应如何行使该权利。徐教授切中主题,详细解读了极端宗教的含义、表现形式以及社会危害性,明确提出了十五项认定范围,并为与会师生详细介绍了法律法规对极端宗教及其暴恐犯罪的认定和处理。最后,徐教授为与会少数民族学生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树立公民意识;二要提高法律意识;三要澄清思想上的模糊认识。

我校内派教师凯沙尔•夏木西老师和李志军老师向与会少数民族学生提出了新学期要求,希望与会学生能够谨记老师们的教诲,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共同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并以十九大的精神为引领,高质量地完成学业,实现人生的梦想。


责任编辑: 宋婵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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