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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报2006年第22期
 

工程报 2006年第21期 总第612期200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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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副主任包信宝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

本报讯  11月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在松江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陪同下,来到我校检查指导我校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我校党委书记曹伟武、校长汪泓、校党委副书记田信灿、副校长郝建平、陈力华等出席了工作汇报会。

在听取我校领导关于开展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市人大副主任包信宝认为,工程大校领导高度重视选举工作,全校思想认识到位,工作细致扎实。他希望学校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真正把选举工作过程作为对师生员工进行深刻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的过程,作为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实践过程,切实把选举工作搞好。

在参观了我校松江校区的校园建设后,市人大副主任包信宝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近几年来取得的跨越式发展表示高度赞赏,并祝愿学校取得更大的发展。(选举办)

      

 

致选民的公开信

各位选民:

上海市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06年10月上旬至2007年2月中旬期间进行换届选举。我校松江校区选区于2006年12月11日为投票选举日,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均为2006年12月12日为投票选举日。

我国的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选民参加选举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选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各位选民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一、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凡是在选举日前出生,年满18周岁的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请在各选区规定的时间内主动到所在选区的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进行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在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分别参加松江、仙霞路、新村路和逸仙路校区的选民登记,离休干部参加仙霞路校区的选民登记。各选区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后,请各位选民阅看、核对。

二、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被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同时具有履行代表职务的素质和能力。各选区将于选举日十五日以前分别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并在酝酿、协商的基础上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分别张榜公布。

三、认真投好庄严一票。请各位选民在选举日参加所在选区的投票选举。届时凭选民证领取选举票,认真填写,按时投票,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校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本次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 10月23日

 

 

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进展顺利

本报讯  11月3日,我校在松江校区行政楼B402室召开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田信灿及校党委委员、党办主任王小弟和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选举工作联络员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田信灿主持。

会上,党委副书记田信灿进一步传达了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目的及意义,并就我校选举的具体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各学院、部门及时确认临时召集人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完成核对选民名单工作。

目前,我校选举工作已进入选民登记阶段,松江区第一轮选民名单将于11月20日公布,长宁区、普陀区第一轮选民名单将于11月22日公布。   (选举办)

 

 

我校选民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本报讯  根据学校区人大选举工作的计划,我校从10月26日开始,进入选民登记阶段,松江校区、仙霞路校区、新村路校区和逸仙路校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都积极投入选民登记工作中。

校人事处孙文钧、毛永峰,学生处张兵认真仔细地做了大量的选民核对工作。为了避开白天网上选民资格比对高峰,党委办公室刘珺连续几天从晚上工作到凌晨。各学院和机关的党组织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落实工作,特别是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和辅导员,不厌其烦、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生选民的登记工作。同时,高技校党委担当起全面负责逸仙路校区的虹口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责任。仙霞路校区联络员张芳华、新村路校区联络员杨旭东来回奔波,与所属街道选区沟通联络,出色地完成了选民登记工作。

11月16日,松江校区选民登记在册人数达到13052名。目前,校选举办正在紧张工作,做好11月20日前张榜公布各项准备。              (选举办)

 

 

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选举工作

本报讯  区人大选举工作开展前后,校党委会三次召开专题研究我校选举工作,两次召开党组织书记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和工作落实。党委副书记田信灿三次召开选举办会议,进行工作研究和协调,使我校选举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积极组织人员具体落实选举工作,电子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还专门编辑选举工作的宣传材料。                  (选举办)

 

 

区人大选举工作要点

选举工作的主要时间节点

一、调研准备阶段:2006.9.上旬—2006.10.24

1)   组建选举工作机构和班子

2)   制定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和宣传工作计划

3)   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选民人数

4)   代表分配名额(我校松江区、普陀区、长宁区、虹口区各有一名代表名额)

二、选民登记阶段:2006.10.25—2006.11.20

1)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   发布选民登记公告,告知选民登记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3)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4)   做好选民登记核对、选民登记资格审查和选民资格转移工作,填好选民登记表。

5)   各校区于2006.11.20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并组织选民看榜。

6)   编划选民小组,选民小组一般以40人左右为一组,每组推选一名临时召集人。(学生原则上可以以班级为单位)

三、   提名、推荐、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2006.11.21—2006.12.7

1)   选举部门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工作。

2)   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召开选民会议,按照代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组织选民认真推荐代表候选人。

3)   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都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各校区汇总选民推荐代表候选人名单后,于2006.11.25前按姓氏笔划排列张榜公布,并分别报街道选举工作组。

4)   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由选民小组充分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规定的差额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在12.1前报街道选举工作组。

5)   各校区将区、街道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2006.12.5前张榜公布。

四、投票选举阶段:

1)   松江校区正式选举投票日为:2006.12.11(周一)

2)   仙霞路校区正式选举投票日为:2006.12.12(周二)

3)   新村路校区正式选举投票日为:2006.12.12(周二)

4)   选举日的前二日公布选民补正榜

5、总结阶段:2006.12.13--2007.1.上旬

1)   各校区按要求上报有关报表。

2)   区、街道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并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资料及归档工作。

人大选举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

一、校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长:曹伟武 

副组长:汪  泓、田信灿

  员:郝建平、孙培雷、陈力华、王小弟

二、选举工作组组成成员:

  长:田信灿;

  员:王小弟、史健勇、余强明、张伟林、曹敏年、王明复、吴海权、柳如荣、王一川

三、下设选举工作办公室:

  任:王小弟

  员:孙文钧、王  勤、吕晶晶、刘  珺、张  兵、王  镇、宋婵珺

四、建立其他校区选举工作小组:

1)   逸仙路校区选举工作由高技校党委负责。

2)   仙霞路校区选举工作由成教学院马力中、张芳华、校产业办沈秉钧、老干办吴克智、学生辅导员苏莹组成,马力中担任组长,张芳华担任联络员。

3)   新村路校区选举工作由顾树珍、万惠武、王湘选、杨旭东、皋德煌组成,顾树珍任组长,杨旭东任联络员。

选举工作要求

一、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的领导,各院、部、直属单位、校机关党组织负责,建立各部门选举工作小组,确定联络员,具体落实本单位的选举工作。机关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二、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宣传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新闻宣传工作要与选举的各个阶段工作同步进行,统一口径,统一行动,突出重点,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动员和正确引导选民依法参加换届选举,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要严格依法办事。要严格依照选举法、组织法和《上海市区县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法实行差额选举。要杜绝选举中的不正之风,保证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工作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10.25前摸清选民登记人数。

在职教职员工由人事处负责,在校学生人数由学生处负责,离休干部由组织部负责,退休教职员工原则上回所在街道登记。

二、明确选民登记地区。

1)   高职学院含高技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全部参加虹口区选民登记。

2)   成教学院、产业办、离休干部、保卫处、后勤等一部分人员参加长宁区选民登记。

3)   中法埃菲尔学院全体教职工、学生和一部分保卫处人员、后勤人员、成教学院一部分教职工和学生参加普陀区选民登记。

4)   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参加松江区选民登记。

三、选民登记的注意事项:

1)   毕业的学生(人事档案留在学校的)不参加我校选民登记;

2)   返聘教师可以在本校选举;

3)   合同制的教职工,如户口在外省市的,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

4)   本市户籍的成教全日制学生参加本校选举;

5)   后勤勤杂、物业、协管等人员回所在居委会参加选举;

6)   非本市户籍人员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选举,如本人要求在校选举,必须办理选民资格转移证,并汇总到街道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选民资格;

7)   选举期间不能回沪参加选民登记的本市人员,可委托本单位其他选民或者有选举权的亲属代为登记;

8)   出国出境一年以上的本市人员不进行选民登记;

9)   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现正在缓刑的,可在我校进行登记;

10)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不列入选民名单;间隙性精神病患者应予登记,病发时不行使选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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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换届选举知识

一、选民登记的条件

答:具体地说,选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国籍条件、年龄条件和政治条件。

国籍条件: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包括取得我国国籍的外国人。

年龄条件:必须年满18周岁。计算选民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为准

政治条件:必须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才能登记为选民。依法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不能登记为选民。

二、选民登记的原则

答:根据选举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选民登记按下列原则进行。

1、按选区进行登记和每一选民只能在一个选区登记的原则。这就是说,所有选民都应当在他所在的生产、工作单位或居住按当地选举委员会划定的所属选区内进行选民登记。

2、按照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的原则,本次选民登记应在2001年镇级人大换届选举登记确认的选民名单的基础上,增加选民登记后新满18周岁、新迁入的以及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减去选民登记后迁出的、死亡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3、选民登记以户口所在地为主的原则。

三、我区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

答:1、农村人口的登记办法:

1)户口、居住、工作都在同一村或户口在村,但外出做短期临散工的,在户口所在村委会登记;

2)户口在农村,但长期在镇外工作、生活,去向清楚的,在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登记。但如果本人要求在工作、生活所在地登记的,则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到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登记。去向不明满两年的不予登记。

3)户口在农村,但长期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本镇内其它地方工作、生活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到其工作单位或生活所在地登记。

2、墟镇人口(含自理粮、各种统筹粮和购房入户)的登记办法:

1)在国有、集体单位或外资、民营企业工作的干部、职工、合同工、比较固定和临时工、厂内退休职工(包括目前单位暂时停产停业,但编制或供给关系仍在单位的人员)在工作单位登记。上述人员的户口属镇外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在工作单位登记。

2)符合选民资格的在校师生在学校登记。

3)无业或无固定职业的居民,因企业转制遣散的失业人员,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

4)户口在城镇,实际居住在农村的,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到现在居住的村委会登记。

5)户口在城镇,但长期在区外工作或生活,去向清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但本人要求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登记的,则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在工作、生活的所在地登记。

6)户口在城(墟)镇,但长期在区外工作或生活,去向清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登记,但本人要求在工作或生活所在地登记的,则由户口所在地出具证明在工作、生活的所在地登记。

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条件?

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因此,代表必须具备与权力机关职权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代表法》的精神,代表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通过诚实劳动、工作或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作出贡献;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能力,热心为群众办事。

五、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遵循的原则

答: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遵循如下原则:一、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三、选区每一选民与其它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向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可以少于或者等于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但不得多于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四、区的政党、人民团体向选举委员会提名推荐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合计一般不超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名额总数的百分之十五。五、选民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与政党、团体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提候选人均应列入代表候选人名单并予以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之后,不再接受提名。

六、怎样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答: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基础上,再经过该选区各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来确定。其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按姓名笔划为序公布。选举委员会和选区领导小组不得事先限定以最低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额。选区领导小组要实事求是地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也可以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作自我介绍;推荐者也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

七、投票选举采用什幺方式进行

答: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投票:一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二是根据选民生产、工作和居住状况设立若干个投票站,并确定其中一个为中心投票站。三是辅设流动票箱(须经选举委员会批准,不能滥设),方便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投票站或者选举大会投票的选民投票。四是委托投票,选民在选举期间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不能回选区参加投票选举的,经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认可,可以书面委托其它选民在原选区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八、怎样确定选举是否有效

答: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但得赞成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九、如何宣布选举结果

答:选区投标选举完毕,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的,应当场开箱计票(含流动票箱)。选举结果经投票选举主持人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后,当场予以宣布。设立若干个投票站进行投票的,各投票站(含流动票箱)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选票送到中心会场或中心投票站集中统一计票。选举结果经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后,予以宣布。个别地方当天宣布有困难的,可以推迟一天宣布。选举结果及当选代表名单由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会同选区领导小组上报选举委员会。计票完毕,选票应经投票选举主持人和监票员、计票员签名后,妥善封存,待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后,始得销毁。

十、如何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答: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本级当选代表的资格。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必须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以上出席方得举行,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代表当选资格是否有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对当选资格有效的,发给《当选代表通知书》;确认代表当选资格无效的,应通知原选区。代表资格审查确认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人大代表选举标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次重要实践!

搞好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搞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依法搞好区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尊重和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力!

坚持代表条件,依法选好人大代表!

严肃认真地执行选举法律法规,保障选举依法顺利进行!

珍惜选民的权利,投下庄严的一票!

发扬当家作主精神,依法搞好人大换届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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