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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和谐社会培养应用型人才
 

    本报讯  6月23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我校举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闻发布会。各区、县劳动局、开设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的高校、部分中职院校及30多家自考助学单位参加了发布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助理陈均、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顾卫东和我校校长汪泓出席了发布会并讲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和谐型社会的必要前提。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十一五”期间向我们提出的艰巨而紧迫的任务。由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开考的这一项目,为培养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才,提高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职业能力,提供了新的途径。

    近年来,自学考试积极探索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结合的新模式,受到了行业和考生的欢迎。本次推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也是在自学考试的平台上,融入劳动保障职业资格培训内容,形成学历教育与业务知识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考试,考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还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岗位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合作开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分专科和独立本科段。考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6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取得由全国考办、社会保障部人事教育司和教育培训中心共同验印的岗位资格证书;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包括和试与实践性环节考核),品德符合要求,可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同时取得由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准高级)。在校大学生参加本专业考试,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程和相同课程。

    根据安排,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首次开考时间定于2006年10月,其中,职业资格证书课程首次开考时间定于2007年5月。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遴选我校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

    校长汪泓在会上表示,上海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作为一个坚持依托行业办学,主动为上海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的学校,积极为行业培养应用型、职业型人才,是我校的办学定位,也是我校的优势所在。我校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直具有良好的关系,曾合作开展了上海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研究。作为主考学校,我们会利用自己的学科优势,根据市自考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做好各项开考工作,为培养高素质的、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才作出自己的贡献。

                            (成教学院)
 


稿件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陈文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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